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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专业课试题列表
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形态相区别的主要标志。()
判断犯罪既遂,应以犯罪目的是否达到或预期的犯罪结果是否发生作为标准。()
对于中止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甲欲害死乙,将剧毒农药投入乙的食物内,当甲看到乙刚吃下少量有毒食物时,猛然醒悟,立即将乙送往医院,但经医生全力抢救,乙仍然中毒死亡。甲因没有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因此对甲应以犯罪既遂处理。()
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到犯罪既遂以前的时间过程。()
以诅咒方法杀人,应以手段不能犯未遂处理。()
犯罪未遂就是指没有发生危害结果。()
行为人为了犯罪而进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转为着手实行犯罪的,是犯罪预备。()
犯罪预备、未遂、中止只能存在直接或间接故意犯罪中,而不能存在于过失的犯罪中。()
防卫过当,避险过当在定罪时,确定的罪名,应是防卫过当罪,避险过当罪。()
只要是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受到危险的威胁,就可以进行紧急避险。()
对于来自于他人的不法侵害行为,只能进行正当防卫,而不能进行紧急避险。()
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只能是过失。()
防卫行为的强度超过不法侵害强度的,就是防卫过当。()
对事后防卫,应按故意犯罪处理。()
对动物的侵袭只能进行紧急避险,而不能进行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就是指犯罪行为。()
正当防卫是我国公民应尽的一项法律义务。()
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是指外表上似乎具备某种犯罪的构成条件,然而实质上不具有社会危害性,而且是对国家和人民有益的行为。()
甲骂乙,致乙因气愤而心脏病发作死亡。甲的行为对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因甲不知道乙有心脏病。()
解决了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就确立了行为人对特定危害结果负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实际等于解决了刑事责任问题。()
行为人负有一定义务,这是不作为犯罪成立的前提。()
医生让不知情的护士为病人注射毒药,对医生讲,是一种不作为的犯罪。()
没有行为就没有犯罪()
一种犯罪动机可以导致几个或不同的犯罪目的,一种犯罪目的也可以同时为多种犯罪动机所推动。()
小偷在黑暗中实施盗窃时,为了物色盗窃物品而划火柴,结果造成火灾。因为划火柴的行为是故意的,因此,小偷对所造成的火灾其心理态度是故意。()
猎人在丛林中开枪打中了一只野猪,野猪受伤急奔下山,撞死了正在山下路上行走的小孩,猎人对小孩的死亡在主观上是一种疏忽大意的过失。()
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相同点就是都预见到结果的必然发生,()
间接故意从意志因素上来看是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也即不是希望危害结果发生,所以间接故意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是持否定态度。()
犯罪客体就是犯罪对象。()
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所不可缺少的。()
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对象受到损害。()
犯罪客体就是刑法所保护的某种社会关系。()
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不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等其精神恢复正常的时候,再追究刑事责任。()
对单位犯罪主体的处罚,我国上前立法上一律采取既对犯罪的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又对单位的责任人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的做法。()
聋人、哑人或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故意杀人行为应负刑事责任:实施过失致人死亡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因不满16周岁不处罚的,都应由政府收容教养。()
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犯罪构成包含着一系列要件内容。这些要件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反映行为人主观方面特征的主观要件,另一类是反映行为人客观方面特征的客观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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