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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基础课(法学)试题列表
简述汉代的春秋决狱。
简述我国宪法上公民的监督权。
幕友是各级地方官及中央司法部门长官的政法顾问()
在清朝司法实践中,幕友发挥着重要作用。下列关于幕友的表述,正确的有()
历史上以廷尉为中央最高司法审判机关的朝代有()
根据我国宪法,公民人身自由的内容包括()
子女教育应由家长负责,镇政府的行为侵犯了家长的监护权()
某村5名初中生辍学,家长听之任之。镇政府对家长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他们送子女返校读书。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某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民事案件时,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关于民法总则草案的说明,对民法通则的有关条款作了解释。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该论断直接体现的法治理念有()
法律不是万能的,导致法律局限性的主要原因有()
下列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特征的表述,正确的有()
关于抗日民主政权时期的婚姻立法,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民国十四年秋,教育部佥事周树人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教育部对其的免职令。依据北洋政府时期的法律,受理该案的机构是()
宋朝元丰年间,开封府民人钱某与赵某因相邻土地的田界问题发生纠纷,钱某欲告官解决。按照《宋刑统》的相关规定,官府可以受理钱某词状的时间是()
唐朝天宝年间,长安城商贩张三、李四因争抢生意殴斗,李四持刀将张三刺伤,在辜限内张三因伤死亡。依唐律,李四应论处的罪名是()
根据《礼记·王制》的记载,商朝对“乱政”和“疑众”均处以“杀”。下列行为中,属于“乱政”的是()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关于监察委员会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关于公民财产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根据选举法,下列关于直接选举的表述,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设区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下列事项中,属于该立法权限的是()
下列关于宪法修改的表述,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表述,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宪法分类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7年8月,杭州互联网法院成立。互联网法院将涉及网络的案件从现有审判体系中剥离,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了“网上案件网上审”。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我国刑法规定,“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冯某贪污公款21万元,法院依法判处其三年有期徒刑。法院在该裁判中运用的主要推理方式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第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件时应当参照。”下列对于该规定的理解,正确的是()
比例原则是行政执法应遵循的重要原则。下列行政行为中,符合比例原则的是()
某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督促其履行义务。不少失信人在得知姓名被公布后迫于“面子”和舆论压力,找到法院配合执行。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法律全球化是指法律的各种要素如法律原则、法律理念、法律价值、法律制度等在全球范围内的趋同以及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一个法治的标准。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在我国正式实施。该制度集中体现的法律职业特征是()
2004年 5 月 15 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以乙公司购进 5 台空调,2 个冰柜,货款总计 60000 元,从 2014 年 10 月起分四期按月支付,每期支付 15000 元。[br] 2014 年 5 月 20 日,乙公司将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交给甲公司。5 月 27 日,赵某为甲公司安装空调,期间,赵某不慎将工具掉到楼下,将行人钱某砸伤。经查,赵某系丙公开发中心派遣到乙公司的安装工人,是丙公司在派遣前对赵某进行了培训。[br] 2014 年 10 月,甲公司支付了第一期货款 1500 元,后一直未支付第二期货款。[br]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br] (1)本案中的买卖合同是否属于分期付款买卖?[br] (2)乙公司是否有权解除与甲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br] ( 3)钱某的损害应当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甲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二年有期徒行,刑满释放后第二年,甲得知李某欠朋友乙 2 万元赌债,遂于一天夜晚,伙同乙将李某堵在某宾馆房间内,甲殴打李某致其轻伤,并索要“赌债”。李某表示自己没有带钱,乙威逼李某给家人打电话,要求李某告知家人送 3 万元现金急用。第二天上午 9 时,李某的家人送来 3 万元现金,之后甲将李某释放。[br]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br] (1)甲、乙的行为构成何罪?[br] (2)甲乙具有哪些量刑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能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br]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请分析:[br] (1)哪些行为属于该条第一款所称的“处分该不动产”行为?[br] (2)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该条第二款所称的“债权消灭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六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请分析“不能抗拒”和“不能预见”的含义
简述表演者的权利与表演权的区别。
简述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
简述减刑的限度。
简述连续犯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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