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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检查工考试题库及答案
当煤矿井下发生大面积的垮落、冒顶事故,现场人员被堵在独头巷道或_U作面时,被堵人员应赶快往外扒通出口。
井下不得带电检修与移动电气设备.
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摄氏度。
劳动者本人可以自行购买劳动防护用品。
在冬季,经领导批准,井下个别硐室可采用灯泡取暖,但不准用电炉取暖。
自燃事故属于责任事故中的一种。
行政处罚由国家特别授权的机关依法追究、强制执行,其他机关和组织无权进行处罚。
法律责任是指违法者对其违法所造成的对社会和受害者的危害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不予行政处罚。
煤矿企业可以有偿为每位职工发放煤矿职工安全手册.
某乡办小井瓦斯检查工王某,自2005年8月下旬起,己测知井下瓦斯浓度日趋上升,但未及时报告处理。9月2日,井下爆破时,王某又没有检查瓦斯,结果爆破引起瓦斯爆炸,死伤多人,属于重大责任事故罪。
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是,生产是目的,安全是前提,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2004年12月18日,蹬钩工龙某在井下1203工作面作业时,擅自开动绞车,使下放的两节重车掩到停在空车道上的车斗,将掘进区爆破工庄某挤死,属于重大责任事故罪。
煤矿企业要保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具体落实,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
安全警示标志,能及时提醒从业人员注意危险,防止从业人员发生事故,因此对其设置应越多越好.
煤炭生产是一项比较危险的生产活动,企业在与从业人员订立“生死合同”时,必须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经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否则将视为无效合同。
矿产资源的开采,不论开采规模的大小,在安全和物质保证上都必须立足于保护矿山职工的人身安全。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三证制度,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和产品合格证。
立法机关经立法程序制定、认可的法律,才有实施保证;而群众组织、社会团体的文件,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保证。
违法的主体必须具有责任能力。
凡属违法行为,都应追究违法者的刑事责任,给予刑事制裁。
我国煤矿生产安全状况较差的原因较多,但煤矿职工整体素质较差,法律意识淡薄是不可忽视的主观因素。
煤矿生产中,事故的预防和处理都是较为重要的工作,都必须重点去抓,不能有主次之分。
煤矿企业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
煤矿企业及其人员因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坚持“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
新的安全监察体制的建立,改变了长期以来政企不分,在安全管理上重管理轻监督的现象。
制定《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目的是制裁各种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
煤矿工人不仅有安全生产监督权、不安全状况停止作业权、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权,而且还享有安全生产知情权。
矿山职工有享受劳动保护的权利,没有享受工伤社会保险的权利。
把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会有负面影响,增加思想负担,不利于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具体体现,是煤矿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是《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执法主体.
在煤矿安全生产方面,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是一项基本制度,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它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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